小车报废情况一般分两种:如果是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强制报废时间,行驶到60万公里会引导报废。另一种是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8年时间报废,不限制车辆行驶里程数,具体报废时间可在机动车辆行驶证上查看。
报废的机动车辆不可以再上路行驶,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机动车车辆会被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永久性扣留,同时还要接受相关处罚。
车辆报废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缴费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拍照。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好报废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