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没有报废年限限制,在行驶60万公里后,国家将引导报废,若汽车行驶里程数超过60万公里还符合检测标准条件并可以继续使用,需要一年上线年检4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实行强制报废制度。车辆报废的流程是: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表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