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左转右转行车顺序是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让直行、右转弯让左转弯。以上三条规定从1到3,优先考虑第1条,若实际情形符合第1条,则无需考虑其它两条规定。若第1条不适用于实际情形,则考虑第2条规定,依此类推。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本车转弯、右方车道来车也要转弯时,让右方车道来车先行。
转弯让直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右转弯让左转弯: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在没有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的路口区,进入路口之前必须要先停车进行观察,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行的车辆。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要让着转弯的车辆。
相对行驶的车辆左转弯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右转车辆要让左转车辆,也就是说直行,左转,右转这三种行驶状态的车辆,路权最低的是右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