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客运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应当严格遵守客运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一)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