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还没有不限速的高速公路。2023年山东高速公路超速扣分新标准如下:
1、在山东的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驾驶校车、载货的中型卡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速度超过规定20%以上的,或者驾驶人驾驶其他机动车,速度超过规定范围50%以上的,驾驶人将面临扣12分的处罚,罚款200至2000元。
2、以上的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如果行驶速度超过规定50%以上的,驾驶人将面临扣9分的处罚。
3、以上的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如果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限制20%以上的,或在其他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规定20%但不足50%的,驾驶人将面临扣6分的处罚。
4、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的车辆、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城市快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果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上50%以下,或者在其他道路上的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的,驾驶人将面临扣6分的处罚。
5、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的车辆、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汽车,如果行驶速度规定20%以上50%以下的,驾驶人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6、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及以上载客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汽车,如果行驶超过规定速度10%但不足20%的,驾驶人将面临扣1分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