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自购买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3000公里内发生火灾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其他三包责任承诺:
1、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部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掉或者退货;
2、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60日或3000公里内(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动力电池起火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3、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者退货。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的同一主要要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国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0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