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1、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安全性能故障;2、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3、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及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