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街道可以超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超车的情况中并未包含主要街道,所以在保持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位置足够并且同方向下没有大量车流的情况下,在主要车道是可以进行超车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相关拓展:超车,是指后车并道到前车的后侧方,越过前车后,并道回原车道的过程。用于超车的车道通常是内侧车道,即较靠近道路中间而离路肩较远的车道。
在靠右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左的车道;在靠左行驶的地域,超车道为靠右的车道。超车是汽车在行驶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需掌握熟练的技术和技巧,并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和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