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限速:
1、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5千米每小时。
2、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0千米每小时。
3、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 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5千米每小时。
4、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千米每小时,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千米每小时。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