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弯道路使用远近光灯。机动车在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具体做法:
1、急转弯会车:要提前降低车速,车辆靠右侧行驶,转弯前远近光交替闪烁几次,提醒对方来车。
2、看到对向车辆时,远光灯换成近光灯,可以鸣笛示意。
3、若对向车辆远光灯未转换,自己车辆要立刻减速,或者停车,不可乱打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