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应急车道是不允许社会车辆占用行驶或停车的,一旦被抓拍或被交警抓到,会扣6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无特殊情况即使临时停2分钟,也很有可能会被抓拍到,除非有特殊情况。
应急车道的存在是为了当紧急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救护车、消防车、警用军用车等公务车辆使用的,而社会车辆一般是不允许占用应急车道的。但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靠应急车道请求救援。当然,前提是需要打开双闪,按规定操作,第一时间处理好状况,不能过久停留。
临时停靠应急车道注意事项
1、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双闪,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如果是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提示后方的车辆,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2、其他人员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4、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
5、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十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