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排放标准的轿车无固定的报废期限,但行驶到60万公里后会进行“引导报废”。而排放不达标的国三汽车要进行整改和外罚,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来进行改造,经过改造后排放依旧不达标的车辆将会强制报废。
国三汽车报废标准如下: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可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继续使用时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就可延长使年限。
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若想要继续使用时可申请延期报废,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若想要继续使用时可申请延期报废,延缓报废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目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必须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