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以下是过户的扩展资料:1、转签手续:7月1日后,外省牌照轻型汽车若要迁入海南,需符合“国六标准”,且取得增量配置指标。6月30日前已经在当地车管所办理转出手续但未在海南办理转入手续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7月1日后可继续办理。省内二手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已取得增量配置指标且不属于“黄标车”或距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前提下,7月1日后仍可继续办理过户登记。2、影响: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会对二手车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对于还没有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来说,二手车市场受到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