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行驶。
安全用灯的条件: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如遇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给周边车辆提示。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距离相近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以免造成其他驾驶员视线产生眩晕。
近光灯的作用:
近光灯照射范围较近,照射距离大概在30-40米,但照射宽度大,大概在160度左右。由于近光灯的照射强度对人体视线冲击相对远光灯来讲较弱些,所以一般在城市道路行驶、会车等情况时都会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