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左右改用近光灯,在急弯路段会车或者对方不主动变换为近光灯时,可以远近灯光交替使用提醒对方车辆。
在照明不好或者没有路灯的道路,需要提前选择交会地点,大约在150米之外,选择和对面车辆配合远近灯光使用。如果对方开启的是远光灯,那么就需要使用近光灯;当对方使用近光灯时,这时要使用远光灯。
距离对面来车大约在150米左右,关上远光灯,改成近光防炫目灯。这样可以避免对面司机因灯光太强看不清周围道路的情况。如果对面车辆在150米没有改变灯光,需要使用近远光灯交替来告知对方。
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这个时候需要提前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当双方车辆开始交会的会后,关闭近光灯,只需开启车辆上的小灯或者宽灯。等对方车辆的灯光透过驾驶室的时候,就可以开启近光灯继续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