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标有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有很多高速都是分道限速,不同的车道对速度的要求不一样,参考的标准如下:
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为快车道,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行驶速度为60km/h以上但达不到90km/h,应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