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排放的车能进京:
1、北京市自2013年2月1日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轻型汽油车型,不再发布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
2、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符合“京Ⅴ”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3、北京市对机动车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在用车的使用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