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许可规则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违章累计计分周期(即计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次收缴之日起,所以连续循环,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时间为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之日起,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初始证书日期“开始,一年是一个计分周期,所以类推不断循环;
2、如果驾照的初始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则驾照计分期为:2019年5月24日x至2020年5月24日;
3、如果违规记录得分在一个计分周期内低于12分,计分系统将自动从下一个计分周期中清除上一计分周期(罚款清除后)的0分;
4、计分12分,必须到驾驶执照处颁发车管所或到违法的车管所处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后连续两次打分周期填写驾驶账户3分的12分)合格,否则您的驾驶执照不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