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清零新规定是: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以此类推,不断循环;2、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以此类推,不断循环;4、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3、被记满12分的,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加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