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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原创 来源:中华网 阅读: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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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标准:

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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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三种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三种不起诉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17 16:18:55 阅读:4917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2、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3、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5:05 阅读:3784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表现有什么?

简述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认定:1、犯罪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2、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主观方面:过失,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5:05 阅读:3793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比如(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3、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5:05 阅读:3777

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交通肇事罪判的标准: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5、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5:05 阅读:3789

交通肇事罪有哪些情况不起诉?

交通事故检察院有不起诉原因:1、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后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2、不起诉的根据在于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提起诉讼;3、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法院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4、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不得改变已发生效力的不起诉决定再行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4-28 17:05:05 阅读:3812

有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

是有交通肇事逃逸罪的: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经授权擅自逃离事故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是逃避、逃避责任的行为;2、依照法律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后要从重处罚的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罪、逃逸罪、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因此,无论车辆事故发生地在何处,只要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事故责任,并认为有犯罪行为,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
发布时间:2021-04-28 03:02:03 阅读:3016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认定责任:1、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2、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3、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4、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5、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1-04-28 03:02:03 阅读:3021

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逃逸罪判决如下: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1-04-28 03:02:03 阅读:3002

什么叫交通肇事逃逸罪?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由于逃避法律和逃逸行为。而具有以下情形: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事故,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任的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酒后驾车、吸毒致多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4、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发布时间:2021-04-28 03:01:03 阅读:3021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1、危险驾驶罪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2、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而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3、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4、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较轻的犯罪,因为毕竟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要求造成严重的后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差别。
发布时间:2021-04-28 00:17:03 阅读:2870

肇事逃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发布时间:2021-04-27 18:56:04 阅读:2551

交通肇事罪逃逸会怎样?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由于逃避法律和逃逸行为。而具有以下情形: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事故,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任的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3、酒后驾车、吸毒致多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4、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28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2、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3、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4、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40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认定的标准:1、犯罪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2、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主观方面:过失,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22

交通肇事赔偿程序是什么?

交通肇事赔偿程序是: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赔付结案。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74

交通肇事罪缓刑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26

交通肇事罪缓刑有几种?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2、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3、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6:04 阅读:2455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取保候审是什么?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经办案机关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批准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发布时间:2021-04-27 17:05:04 阅读:2450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分为损害赔偿,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精神赔偿三种,具体细则为:一损害赔偿1、医疗费(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二残疾赔偿1、残疾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残疾辅助器具费(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死亡赔偿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3)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注意: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4、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5、精神抚慰损害金。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发布时间:2020-06-01 16:57:17 阅读: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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