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通指挥和信号灯时,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就应该让右边路口来车先行。
以下是具体介绍:
右边路口没有车时: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也有违规行为,就应该根据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右边路口有车时: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有违规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双方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以下是与此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如果A车自南往北直行,B车自西往东直行,那么,在碰撞前,A在B的右侧,这时,B就需要让行A车。这里的让行需要重点说明下,就是说,A只有在保证B顺利、完全、安全地通过后,B才可以进入该路口,记住,是进入路口,否则,就是B的责任,和B撞在A的什么地方,哪怕是撞到最后面也没有关系,即使是A车撞的B车,也是B车的责任,这就是“让右侧车辆先行”的规则。
最后不管是否让行,也要注意驾车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