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于2014年4月30日(不含30日)起提前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同时停止办理国四标准车辆的注册登记,不过4月30日前用户购买的国四标准车辆等三种情况除外。
上海市政府已于2014年3月27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沪府发〔2014〕25号),明确本市在2014年4月30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为配套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本市已经从2013年11月起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为确保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奠定了基础。
5月1日开始,国四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继续办理:一是在4月30日(包含30日)前用户已经买入的国四车辆;二是已经向本市环保部门备案并且在4月30日(包含30日)以前签订销售合同或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库存国四车辆;三是4月30日(包含30日)以前经由外省市向本市转藉的国四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以下是国五国六相关内容的介绍:
1、含义:
后面的数字越大,代表这个车的尾气越环保,发布的时间越晚,车子的节能减排要求越严。
2、污染:
国一污染最大,国六污染最小,一般根据年限来划分。
3、发动机:
国五和国六两种车最大差别在于国六车使用性能更好的三元催化器,让发动机尾气排放可以达到国六标准。
4、升级版:
国六排放标准是目前国五排放标准的升级版,它对车辆的尾气排放污染物要求更加严苛,同时也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