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当车速变快时,所需要的刹车力度、刹车距离、以及反应时间内车辆原速行驶的距离都相应增加。保持安全车距需要控制车速。
安全距离是指为了避免与前车发生意外碰撞,后车与前车之间的必要距离。安全距离没有绝对的数值概念,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车速越快,车重越重,安全车距所需的间隔长度越长。安全距离会受到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天气状况、光照强度、驾驶员的视力、刹车设备、路况等。
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车速。当车速变快时,所需制动力、制动距离、反应时间内车辆与原速度的距离都会相应增加。
参考车速: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车,即车速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上时,安全车距不低于60米;
中速行车,即车速在每小时50公里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低速行车,即车速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慢速行车,即车速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