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距离根据不同车速而定。车速在每小时100千米以上时,安全距离为100米以上;车速在每小时60千米以上时,安全距离为60米以上;车速在每小时50千米时,安全距离为50米以上。安全距离数字与车速相同。高速公路上极端天气行驶的安全距离如下:
能见度小于200米: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