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缴纳罚款后才可以进行年检。所以需要带齐所需材料尽快去补检。(有些地方还需要车主本人到交警队书面递交补检申请书)
所需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有效的本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
3、有效的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4、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简单说,如果你年检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9月,那么最早可以在7月1日完成年检,最迟在9月30号当天完成年检。在规定期限内,就算晚一天也是违规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