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旧的计算方法分为三种:
1、平均年限法:
公式: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应按1万元折旧费计算。第一年末,汽车的价值就变成9万元了,第二年是8万元;以此类推。
2、工作量法:
公式: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已经行驶的里程/预计使用里程);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也就是说在行驶1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9万元,在行驶2万公里后,汽车的价值是8万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公式:按折旧百分比的20%计算;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
(1)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万元;
(2)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4万元;
(3)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12万元;
(4)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4.096万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