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最多行驶多少公里根据车型不同公里数不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七条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6、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