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要使用近光灯。会车之前使用的是远光灯,在会车前提前切换为近光灯,会车结束后再根据路况转态切换回远光灯。远光灯照射的高度会比近光灯高,目的是为了照亮更远处的物体,所以在有路灯照明的道路时使用近光灯,反之在没有灯光照明的道路使用远光灯。
在会车的过程中,对方使用了远光灯,导致我们无法看清路面而无法判断对方车辆的位置,甚至在我们车前的行人或者物体都很难看到,这将增加了意外发生的几率。所以在对方车辆使用了远光灯,并且没有及时换为近光灯,可以通过快速变换远近光来提醒会车车辆。会车车辆使用了快速变换远近光,那我们要检查一下自己灯光是否停留在远光灯位置。
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要提前选择交会地点。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时,应与对方车辆配合变换远近光灯,即对方开远光灯时自己使用近光灯,对方用近光灯时自己使用远光灯;根据道路条件控制车速,尽量靠右侧行驶。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以免使对方驾驶员的眼睛因强光照射而看不清周围事物。在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会车时,提前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两车交会时,关闭近光灯,只开小灯或示宽灯。
会车灯光使用技巧:照明不良是远光,照明良好转近光;通过、超车需提示,远近光灯交替用;跟车、会车有礼貌,拒绝远光开近光;雨雾天气下行驶,雾灯千万要开启;交通事故难移动,示宽、警示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