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为了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
至此,省内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刊发的围绕该政策解读的文章可见,此次增量指标开放力度非常大,非海南户籍、未在琼申请取得居住证等情况均可申请,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也可以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而这或将大大促进海南省的新能源汽车销量。
2018年7月31日,海南省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为维护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科学合理控制小客车保有量,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并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月摇号一次。调控系统统一摇号,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
不过在今年6月6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这一政策导向也被认为是国内各省市陆续降低新能源汽车购车门槛的一个信号。而目前看来,海南省已经开始率先放开了这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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