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中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了解,上海除了制订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方案外,还制订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相关方案,主要适用于装配有柴油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经有北京、天津、河北、杭州、海南、广州、山东等省市明确发布公文表示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而随着上海的加入,全国实施“国六”标准的城市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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