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除抵押并不是所有车管所都可以办理,对于办理地点是有规定的,只能到车辆注册登记的车管所办理,不可以进行异地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也就是说,车辆在哪里的车管所登记,就必须去哪里的管理所办理车辆解押。
主要原因是车辆登记证在贷款的时候会被银行抵押,当地车管所负责保存。
车辆抵押解除凭证是印在车辆登记证的后面,因此只有我们到登记地才能进行解押手续的办理。
办理车辆解押手续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车辆是属于抵押登记的,则应该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
5、如果是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定机动车解除抵押,则要提供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车主还应该去变更车险的受益人和拆除车辆的GPS装置,以防自己的利益受损,完成这两件事后就可以放心使用爱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