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进入海南超过120天有两种解决方法:
1.车辆可以不行驶,停放在停车场,不会被强制离开海南。
2.及时开出海南地区,行驶期间,如遇交通警察检查,需要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自2019年8月1日起,海南将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交通管制,只要是进入海南省行驶的汽车,并且不是海南省本省的号牌,必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