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1年检验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1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摩托车的年审材料和其他机动车相同。个人机动车年审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单位机动车年审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