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的期限为3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中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考试内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四)科目四90分及格,考试共50道题,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