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证是车辆的身份证,有以下功能:
1、车辆上牌凭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产权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动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3、保险索赔凭证。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另外要注意,车主买新车时即使同时购买机动车辆保险,部分保险项目也要在机动车入户和领取《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