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证上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车辆出厂的技术数据和证件的发证日期等相关信息。
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
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财产的权力,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保险索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