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无责任或者负部分责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可以向对方主张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
索赔程序:
带上行驶证、事故认定书、车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到对方保险公司对本人的车定损;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修车厂修车;修理费在定损范围内的本人可垫付费用;经保险公司与对方车主电话确认,修车费可直接打到车主的卡上;如果电话不确认,手持修车发票直接面见对方车主讨债;如果讨债讨不到,可到法院打官司。
受伤未致残: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