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
1、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拍摄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即判定为违停并告知车主,如果联系不到车主,交管部门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对于机动车违停的这种违法行为,如果说是在有明显的禁令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停,在罚款200元的同时需要给驾驶证记3分。对于在没有明显禁令标志标线的路段,驾驶人由于车辆违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会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