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满12分的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从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 考试合格: 考试合格,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