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内驾照记分达到12分,驾照要作废重新学习,重新考驾照。
不在实习期的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在七天培训结束之后,还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照的学员一样。在科目一考试合格之后,记分将会被清零,并且还给机动车的驾驶证,如果驾驶员考试不合格的话,就要重新参加学习还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