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不属于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如下:
按《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管理实践,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畜力车等,且最高时速不能超过十五公里每小时。
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如下:
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2的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横过机动车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行驶时速限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借道行驶;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