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有救险用处。
救险:
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规定:
机动车高速路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办法:
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