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是德国人发明。
摩托车的发明:摩托车也叫机器脚踏车,是德国人戴姆勒在1885年发明。在奥托工厂任职的青年技术员戴姆勒,为了研制一种小巧而高效的内机燃机,毅然辞去了工厂职务,在另外组织的一个专门研制机构中进行科学研究,终于在1883年获得成功,并于同年12月16日获得德意志帝国第28022号专利。
第一辆摩托车:
1885年8月29日,戴姆勒把经过改进的汽油引擎装到木制的两轮车上,制成了世界上第一辆摩托车,并获得了专利。这辆摩托车使用264毫升直立式单一汽缸,四冲程的引擎,每分钟转动700次,能产生1/2马力,并装有两档变速器,最高时速可达1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