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车使用范围是为执行特殊任务和重要公务期间。
特殊任务:
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社会安全等特殊任务。办理情况特别紧急、时限性强、利用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处理。参加市级领导机关和市有关部门紧急召集的会议和活动,应急时限为接通知后1小时内抵达。
重要公务:
重要公务接待以及参加重要外事活动。集体参加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集体公务活动。综合性工作督察、考核活动。干部人事档案资料、重要财务审计凭证资料及大额现金的取送等公务出行。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组织、安排的公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