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的定义:
由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不用轨道,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在中国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用拖拉机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机动车的分类:
车辆分类是各车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法。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座位,可以牵引一辆挂车;商用车辆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包括客车和货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