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二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需要根据车辆的具体型号来判断。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车分为三类,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型的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与普通摩托车一样,属于机动车。需要有相应的驾驶证才能驾驶。
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需要驾驶证,但必须通过3C认证,依法取得行驶证。
区分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方法是:
1、首先,根据“新国标”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是电动自行车有踏板,在电动自行车没有电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骑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型的摩托车没有踏板功能,在车辆没电的时候,就只能推着前进了。
2、“新国标”电动车的设计速度限制在了每小时25公里,在道路上行驶,只能保持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车辆整体的重量应该小于55kg,电压不超过48V。而电动助力车的设计速度小于每小时50km。
3、其次,使用的车牌号是不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架号有15位,还有3C认证栏。车牌主要是蓝色或者是绿色的,这取决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1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e)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f)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第三款,第四款规定。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