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共计十条。具体介绍如下:使用安全及排放不合格: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部门车辆自处: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等相关工作。行驶里程及使用年限: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以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作为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