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宽度标准为是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人行带宽度和最大通行能力按以下换算: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和地道:宽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城市道路上:宽度(m)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介绍如下:介绍一:5.2.3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人行带的宽度和通行能力应符合以下规定。介绍二: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和地道宽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城市道路上宽度(m)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