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不在4s店做保养,不会影响质保。以下是详细的法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其内容无效。《指导意见》规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厂商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除非4S店能够证明故障是在其他地方保养或维修不当造成,否则应依法承担包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