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即新车落户后,前四年是每两年审一次,四年以后每年审一次,正常情况下十年报废,车况良好,经检验合格的最多可延长三年,即累计十三年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